阿文的網誌

2007/09/01

◎燒香祭拜

Filed under: 法海遊蹤 — avun1230 @ 08:48:07

   ◎燒香祭拜

                 ○潘文良 撰

菲菲‥
  時值農曆七月,到處都有人在「普渡、祭拜」。
  在基督徒眼裡,必是認為‥「這實在是有夠迷信的!」
  這些宗教活動、儀式、行為,說穿了,所為的,就是祈求‥「消災解厄、避凶趨吉、除禍得福」罷啦!
  不論其「效果」如何,求個「心安——心理安慰」,總也有其「用處」是也!
 
  見妳道‥「父親去世時的祭典上,菲菲不肯拿香祭拜,因為‥基督徒,是不拜偶像的,至今,我耿耿於懷的悔恨呢!」
  此事既已逝,追悔終無益,今後,但能以明智觀世事,則不為其所迷惑也!
  任何痛苦、煩惱,皆是來自於‥意念的執著不捨,能以智觀,轉念之間,即可釋懷,譬如‥漫長暗夜,日出即明。
 
  一般基督徒,每因其「教義」,只信奉「唯一真神」,故將世界一切神祇,乃至於佛菩薩,全都貶斥為「假神、魔鬼化身」,打從心眼裡,就仇視、敵視、輕視、藐視,世間其他宗教,因而每每搞出‥「破除偶像」等等,不近人情,而得罪於人的「行動」
(多有子女、配偶,因信奉了基督教,聽從牧師的「教誨」,欲將家中的神主牌、神像等,全數撤除,而鬧家庭,乃至家族革命)
——而忘了上帝的教誨‥「神愛世人!你要愛你的鄰居、你要愛你的仇敵。」
  一個人,對於他人,若能做到,最起碼的「尊重」,還能夠「包容異己」的話,那才有資格說‥要「愛人、愛鄰居、愛仇敵」——否則,那也只不過是成了‥「美麗的口號」罷啦!
  只是‥一般人,對於基督教徒的某些行為,像是‥「不焚香祭祖」一事,亦頗不認同,也不能給予「諒解」與「尊重」,每每安之一個‥「背祖忘宗」的罪名呢!
  信仰者,常為「宗教熱情」所迷惑,而變得「不可理喻」也!未能以「智觀」,彼此「我是人非」的「權威」認知,就不免因為宗教信仰,而引發‥人與人,種族與種族,乃至國與國之間的戰爭。
 
  其實‥基督徒們,言他人之祭拜、燒香,為「迷信」,殊不知‥自己也是「半斤半兩」哩!
  只要查查《聖經》,裡頭多的是「祭拜」和「燒香」呢! 
(見附註。 阿文還真是感到很好奇‥到底基督徒們,有沒有在看《聖經》呢? 若真有看,怎麼會沒看到? 還是「視而不見」,根本沒把《聖經》,給看在眼裡、記在心裡? 《聖經》裡,尤其是《舊約》,處處都可看到‥神教人「築壇、祭拜、燒香」的方法、儀式呀! 如何今日的基督徒,會這麼「排斥、抗拒」其他宗教的祭祀行為呢?)
  其所為的目的,說穿了,也是為了‥「贖罪、消災、祈福、求平安」——只是祭拜的對象,只准是那個‥「全知全能、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、唯一真神」的〈上帝耶和華〉罷啦!
  倘若認為‥自己的祭拜、燒香行為,就不是迷信,而比他教高明、比他教有意義、比他教有效用,如此「己是人非」的認知,那恐怕也只不過是‥自己的傲慢心,在作祟罷啦!
  阿文只是不知‥基督徒們,是從何時開始、是什麼原因,而不再築壇,不再殺牛宰羊的祭拜和燒香了呢?
  基督徒們,真是很不乖唷!怎麼都不聽‥神的話了呢?
 
  說到這「祭拜」一事——
  阿文有話說‥「無所求,不用拜;因景仰,故禮敬。」
  世人祭拜鬼神,乃至佛菩薩,無非是有所求,用諸貢品、好香來祭拜,頗有「討好、奉承、巴結、諂媚、賄賂」之意。 (祭拜亡者、祭拜祖先,是為了「慎終追遠」,應站在「孝道倫理、飲水思源、緬懷先德」的立場而行之——若祈求祖宗「保祐」,則是「奢求」,實在是「為難」祖宗也!)
  阿文道‥「若真要求,當『反求諸己‥好自為之』,蓋‥禍福無門,唯人自召;善惡果報,自作自受。」
  鬼神、佛菩薩,不會賜福降災——
  若鬼神、佛菩薩,會賜福降災,會為了人們豐盛的貢品,就替人「消災解厄」,那就等同「收受賄賂」——如惡人、貪官污吏,有錢有勢,即可大肆祭拜,以脫其罪愆,不受報應——那麼‥鬼神、佛菩薩,也就不值得尊敬,蓋‥與政府之貪官無異也!
  話說回頭‥世人不明就裡、心靈空虛,故有大舉祭拜之「宗教活動」,果能因之而得「心安‥心理安慰」,那麼,也就「隨順因緣」‥人家要怎麼拜,就讓人家去拜吧!
  人謂‥「宗教是心靈的枴杖。」
  人家就是需要枴杖,若勸其放棄,乃至奪其枴杖,令其「不能行」,那是多麼「不仁」的做法呀!
 
  說到這「燒香」一事——
  世人每謂‥「有燒香,有保庇。」
  若人得福離厄,譬如‥娶了美麗賢慧的妻子,或是大難不死,就慶幸地言之‥「前世燒好香。」
  燒好香,就能「遠禍得福」嗎? 果真如此,那富有之人,只要花大錢,買好香,努力拚命燒好香,也就可以保證一輩子,乃至來世,都無憂無患、高枕安然啦! 事實不然,有錢之人,要是為非作歹,燒了好香,照樣是「因果報應不爽」也!
  什麼香,才是真正的「好香」呢?
  《雜阿含.一○七三經》‥
  如是我聞‥
  一時——
  佛住「舍衛國.祇樹給孤獨園」。
  爾時,尊者阿難,獨一靜處,作是思惟‥
〔有三種香,順風而熏,不能逆風。何等為三?謂‥根香、莖香、華香。
 或復有香,順風熏,亦逆風熏,亦順風逆風熏耶?〕
作是念已,晡時,從禪覺,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退住一面,白佛言‥
「世尊!我獨一靜處,作是思惟‥
 有三種香,順風而熏,不能逆風,何等為三?
 謂‥根香、莖香、華香。
 或復有香,順風熏、逆風熏,亦順風逆風熏耶?」
  佛告阿難‥
「如是!如是!有三種香,順風熏,不能逆風,謂‥根香、莖香、華香。
 阿難!亦有香,順風熏、逆風熏、順風逆風熏。
 阿難!順風熏、逆風熏、順風逆風熏者。
 阿難!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在所城邑聚落,成就真實法,
 盡形壽‥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
 如是善男子、善女人,八方上下,崇善士夫,無不稱歎言‥
 『某方某聚落,善男子、善女人,持戒清淨,成真實法,
  盡形壽不殺,乃至不飲酒。』
 阿難!是名‥有香順風熏、逆風熏、順風逆風熏。」
爾時,世尊即說偈言‥
「非根莖華香,能逆風而熏;唯有善士女,持戒清淨香;
 逆順滿諸方,無不普聞知。
.多迦羅栴檀、優缽羅末利,如是比諸香,戒香最為上!
 栴檀等諸香,所熏少分限,唯有戒德香,流熏上昇天。
.斯等淨戒香,不放逸正受,正智等解脫,魔道莫能入;
 是名安穩道,是道則清淨,正向妙禪定,斷諸魔結縛。」

佛說此經已。
  尊者阿難,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
 
  果真能持此「好香」,必能使其香,熏烝於「時空」之中,不但在世,善名流佈,就算死後,亦能「留芳萬古」也!
  阿文且為偈曰‥
「戒香德香最為香,勝彼一切世間香;除諸苦厄離煩惱,正向解脫趣涅槃。」
  世人果真想‥「消災解厄、避凶趨吉、遠禍駢福、離苦得樂」,那麼‥
明智者,當持「戒香」,離諸惡法、親諸善法,自有「德香」——
不必遠求、不必他求,但求自己‥行行好吧!
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9.01.六 00:18:00
 
 ※阿文讀菲菲之《中元思親》一文,有感而作。
 ※相關文章‥《偶像論信仰論關於上帝造人老王賣瓜》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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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【附錄】 《聖經》查詢「祭、香」二字。
  【祭】 共 1572 節經文
˙挪亞為耶和華,築了一座壇,拿各類潔淨的牲畜、飛鳥,獻在壇上為燔祭。(創8:20)
˙你要為我築土壇,在上面,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。
 凡記下我名的地方,我必到那裡,賜福給你。(出20:24)
˙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就呼叫他說‥「亞伯拉罕!」
 他說‥「我在這裡。」
 神說‥「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去,
  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(創22:2)
˙要把全羊燒在壇上,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(出29:18)
˙你每天,所要獻在壇上的,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;
 早晨要獻這一隻,黃昏的時候,要獻那一隻。
 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,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與搗成的油,一又四分之一調和,
 又用酒的一又四分之一,作為奠祭。
 那一隻羊羔,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,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,
 作為獻給耶和華,馨香的火祭。
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、會幕門口,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。
 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,和你們說話。(出29:38~42)
˙在壇上燒了馨香料做的香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。
 又掛上帳幕的門簾;在會幕的帳幕門前,安設燔祭壇,
 把燔祭和素祭,獻在其上,是照耶和華,所吩咐他的。(出40:29)
˙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,燔祭便蒙悅納,為他贖罪。(利1:4)
˙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,取牛羊作火祭,獻給耶和華;
 無論是燔祭、是平安祭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祭,
 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,都要奉給耶和華,為馨香之祭。(民15:3)
 
  【香】 共 352 節經文
˙你要用皂莢木,做一座燒香的壇。(出30:1)
˙亞倫在壇上,要燒馨香料做的香;每早晨,他收拾燈的時候,要燒這香。(出30:7)
˙黃昏點燈的時候,他要在耶和華面前,燒這香,作為世世代代,常燒的香。(出30:8 )
˙你要用這些加上鹽,按做香之法,做成清淨聖潔的香。(出30:35)
˙這香要取點,搗得極細,放在會幕內、法櫃前,我要在那裡,與你相會。
 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。(出30:36)
˙在壇上燒了馨香料做的香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。(出40:27)
˙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
 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,盛滿火炭,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,都帶入幔子內,
 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,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。(利16:11~13)
 
◇聖經查詢:http://springbible.fhl.net/welcome.html
 

1 則迴響 »

  1. 每次看你批判基督教,都是這麼刀刀見血,
    叫我我痛,
    很 想反駁,可是又不知怎麼說。
    真服了你。
     

    迴響 由 亞當思 — 2007/09/02 @ 17:31:5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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