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文的網誌

2007/03/27

◎偶像論

Filed under: 生活札記 — avun1230 @ 08:44:12

   ◎偶像論

                 ○潘文良 撰

  日前,看到這麼一則「舊聞」‥
【丁牧群、張琦珍╱台北報導】
  台北縣一名篤信基督教的妻子,趁潘姓丈夫,不在家時,將家中神桌上的祖宗牌位、關聖帝君神像,全部搗毀,丟到住家附近的瀑布裡,又在神桌牆壁上,貼上「基督得勝」等字條。
  士林地檢署,昨依毀損罪,將妻子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。
 
   ⊕夫妻反目
  潘先生昨天說‥「我只要求妻子,向我母親道歉,並且賠償神像等物品,遭毀損的金額,我就可以原諒她,但她不願意,我只好告到底,讓法院給她一個懲戒。」
  潘先生與妻子,結婚超過二十年,育有一兒一女,此事發生後,潘先生一度打算離婚,但因牽涉財產分配問題,尚未離婚,兩人已分房而睡。
  記者昨至潘家採訪時——
  潘妻見丈夫與記者,談論此事,質問‥「你們到底,有什麼事?」隨即進入房間,不願說明案情。
 
   ⊕夫拜關公妻信基督
  潘先生說‥妻子是婚後兩、三年,開始信奉基督教,自己則信奉道教,拜的是關聖帝君;他曾給妻子十年時間,對他傳教;妻子傳教後,自己就要妻子,別再對他傳教。
  檢方起訴指出‥潘的父親,去年四月過世,潘在家中,裝設神桌,供奉祖先牌位,及祭祀亡父,同時,也祭拜關聖帝君像,並將父親所留的竹刻字畫,掛在神桌旁的牆上。
 
   ⊕牌位神像棄瀑布裡
  今年六月八日晚間,潘妻趁丈夫不在,將牌位、神像等物品,裝進塑膠袋,丟到附近的瀑布裡;還用紅筆寫下「耶穌得勝、基督得勝、神是大而可為的神、神掌管一切、萬王之王」等字條,貼在神桌後方的牆壁上。
  潘於是控告妻子毀損。
  潘先生表示‥妻子曾向訴檢察官,是死去的公公,託夢告訴他,可以不用祭拜,才會將牌位等丟棄,這實在是胡說八道。
  潘先生說‥妻子將牌位丟棄後,家中半夜,常會出現不明的敲門聲,讓母親睡不安穩;後來,全家出動,到瀑布旁的亂草堆裡,找到裝有牌位及神像後,家中才恢復寧靜。他則將牌位,安厝
在廟裡,以防再被妻子破壞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(蘋果日報 2006.12.21.四)
 
 ▲潘姓男子,昨拿出妻子寫的「耶穌得勝、基督得勝、萬王之王」等字條。
 
  阿文看了,不禁笑道‥
「耶穌得勝!基督得勝! 妳卻輸了!
 輸了美滿的婚姻、家庭;輸了先生的愛……
 乃至輸了‥人們對基督教,應有的(良好)觀感。
 基督教,不是講‥『神愛世人、你要愛你的仇敵』嗎?
 苟不如此‥蹧蹋、侮辱先生的信仰,容得下『異己、偶像』——
 豈不顯示‥妳所信仰的基督教,是『寬容大度、真愛仇敵』的呢?」

 
      *      *      *      *
 
  有位匿名者,在「奇摩知識」裡,提問道‥
  基督教的拆偶像行動,要怎麼進行?
  如果是‥家裡有拜祖先,或是偶像的,請問其詳細過程為何?
  要找哪些人,才能夠去拆?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11.24.六 22:22:56

 
網址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07032411046
 
  阿文給予回應道‥
○○‥
  朋友啊!你不只要拆除家裡祖先的牌位、神像;
連十字架、耶穌基督的像、聖母瑪琍亞的像……統統要拆除哪!
  只是‥外在的偶像‥易拆;心中的偶像‥難除。
  拆一執一,拆了也是白拆呀!
  佛曰‥「若以色求我、以音聲求我‥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」
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4.六 22:40:08

 
  他回覆道‥
給阿文‥
  題外話‥基督教並不膜拜這些雕像,甚至十字架,它們只是象徵而已!不要搞混囉! :)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5.日 09:24:30

 
  阿文於是又給予回應‥
朋友‥
  一切圖騰(符號),皆為象徵。
  國旗,是國家的象徵;原住民部落圖騰,為其象徵;蔣介石銅像,是象徵;十字架、耶穌基督像,是象徵……神主牌,或是任何鬼神、佛菩薩像,亦皆是象徵。
  向國旗敬禮,是基於對國家的認同與尊重;愛護自己部落的圖勝,是情感的依歸……
  神教徒,跪在神像前,拿香祈求禱告,叫作膜拜;基督徒,跪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受難像前,合掌虔誠祈求禱告,難道就不是膜拜? (就算只是坐在桌前、脆在床前、躺在床上,而不在「偶像」前祈禱,其心中,亦必有所「想像、幻像」,而不光只是對著「空氣」在祈禱也!)
  外人看來,二者實在沒多大分別也!
  探其究竟,亦如出一轍也!蓋「祈禱」者,其目的,無非希求‥鬼神、佛菩薩、天父、天主,能夠消我凶災險厄、賜我平安喜樂。
  一切鬼神像、菩薩像,是偶像;十字架、耶穌基督像、聖母瑪琍亞像,亦皆是偶像。
  笑人崇拜偶像者,豈不知‥自己其實也是‥「龜笑鱉無尾——半斤八兩;五十步,笑一百步」?
  一切偶像,皆為象徵。
  向偶像頂禮、膜拜,當是基於「景仰」其德行——偶像,當足以為人之「楷模」者。
  所謂‥「盲目崇拜偶像」者,乃是‥對其所崇拜的偶像,一無所知、一無所解,不知其有何德行,更不知起而習其善行,而光只會希求其‥消災解厄、賜福賞樂。
  人不知、不明、不信「因果報應」;不知、不肯端正己行,卻徒向偶像祈禱,即是「迷信」也!
  佛家謂‥「菩薩畏因、眾生畏果。」
  當知‥不種惡因,不得惡果;苟種惡因,必得惡果。
  求人、求鬼神、求佛菩薩、求天父、求天主……實不如‥「反求諸己——好自為之」哪!
  蓋‥「禍福無門,唯人自召。」
  鬼神、佛菩薩、天父、天主,不會降災賜福。
  想要「消災得福」,當求自己‥「心善、言善、行善」是也!
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6.一 09:50:20

 
  他又給了回覆‥
給阿文‥
  如果‥外教的偶像,也只是象徵而已,那何必有所謂的「開光」儀式?而那些求明牌簽賭摃龜的信徒,也不必懲罰那些神明,斷手斷腳,甚至扔掉了。
  偶像的本身,即是一個具體,而有形的受膜拜物,而基督教的上帝,則是無形的。
你舉的‥「心中想像、幻像」,並不符合「偶像」的定義喔!
  對了!這個問題,就到此為止好了,本題不是問這個。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6.一 13:01:17

 
  提問者是主、答問者是客——主人既已這麼說,阿文就不好再多言啦!
於是留言道‥
  這兒,是你所發問之處——
  阿文答非所問,真是抱歉!
  只因‥你有所回覆,故阿文有所回應是也!(你若不說,阿文也就無語啦!)
  如有興趣,不妨換個地方聊聊,交流交流。
  阿文就不在此多言了。
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6.一 22:33:10

 
◇阿文的網誌:https://avun1230.wordpress.com/
 
  今,故作《偶像論》也——
 
朋友‥
  你所認知的「偶像」定義,乃是「狹義」也!
  所謂「偶像」者,以土木金石,或其他材質,所製成之塑像,稱之為偶像;
再者,偶像乃是比喻‥所崇拜的對象——凡一切崇拜的對象,皆為偶像。
  世人但知‥土木金石所製,「有形有體」之偶像,當知‥亦有「無形無體」之偶像也!
  何為「無形無體」之偶像者? 譬如‥「真理、主義、教義、理念、信念、原則」等,人所信奉、依循者;乃至‥「地位、權勢、名聞、聲色」等,人所冀望、追求者,皆是「無形無
體之偶像」——雖其無形無體,卻足以影響‥人之言行、生活、生命也!
  上帝、天父、天主、耶和華、耶穌基督,難道不是‥天主教徒、基督教徒,所崇拜的對象嗎?
  阿文所謂「想像、幻像」者‥指祈禱時,心中所產生之「對象」也! 苟無對象,豈不形同對著「空氣」祈禱呢? 即使只是不具形體的〈名稱〉,也是對象呀!
  既是崇拜的對象,豈非為「偶像」呢?
  人家崇拜的,就是偶像;自己崇拜的,就不是偶像——道理說不通呀!
  阿文故謂‥「外在的偶像‥易拆;心中的偶像‥難除。拆一執一,拆了也是白拆呀!」
  只是‥偶像者,有好有壞嘛!
把淨幹壞事、幹盡壞事的人,當成英雄偶像崇拜,自是不對、自是不可;
然而‥崇拜好的偶像,以其為榜樣,學而習之,又有何不對、又有何不可?
  基督教,把外教的偶像,全當成魔鬼看待,非「破除偶像」不可,卻不論、不容其「偶像」背後,所象徵(或代表)的意義,實一如自己所信奉的偶像,所象徵的意義——真所謂‥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」是也!
  該破除的,不是偶像,而是‥對於偶像,不知不解、不明不白、不清不楚的迷思,而盲目的崇拜——
以為那些偶像,真能消災賜福;以為‥「有燒香,有保庇;有祈禱,有應驗。」
  有形有像之偶像者,若不「迷信崇拜」,但以「工藝品、骨董」視之,又有何不可? 何須毀之而後快耶?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6.一 22:50:23
 
      *      *      *      *      *
 
  看基督徒,「拆偶像」的做法,不禁聯想到,歷史上的一些事件——
  中國歷史上,秦始皇的「焚書坑儒」,只為了「消滅異議、剷除異己」,而燒毀了無數書籍、活埋了無數的知識份子。
  中國共產黨,因為政權的鬥爭,毛澤東發起「文化大革命」,利用無知的青少年,組成「紅衛兵」,開始所謂的「破四舊」運動。 所謂「四舊」,是指‥「舊思想、舊文化、舊風俗、舊習慣」。但當時,對於「新、舊」的概念,一無科學的標準,也無正確的態度,加之‥紅衛兵的盲目和無知,破「四舊」,演變成了‥砸文物、打人、抄家的同義詞。 紅衛兵所到之處,無論是人家,還是寺廟、古蹟,即造成文化之浩劫,毀損無數珍貴的文物、書籍、國寶。
  西元二○○一年三月,「阿富汗。塔利班」政權的領導人〈穆爾維.奧馬爾〉,不顧世界各國之團體、組織的請求、呼籲、抗議與譴責,一意孤行地,下令炸毀‥被聯合國文教組織,列文世界文化遺產的〈巴米揚大佛〉。
  無論是哪一國的、哪一種族的民俗、宗教、藝術、音樂、建築……總都是人類歷史上,文明的結晶,是千百萬年來,日積月累後,所產生的成果,得來實在不易——
卻會被那些‥「小鼻子、小眼睛、小心胸」的人(或團體),因為貪欲、因為瞋恨、因為無知、因為恐懼,而輕易地,毀於一旦。
  民國八十三年二、三月間,「台北。靈糧堂」,意圖「把教會四面牆,擴展至七號公園(今大安森林公園)四周,據公園為露天教堂」,因而不容許有「佛教的東西」(園內的一尊觀音像)存在,於是‥發動一些信徒,不斷寫信、打電話,向市府施壓,非要將觀音像拆遷不可。後來,演變成舉國佛教徒,關注的重大事件,發起「觀音不要走」請願活動,方才將觀音像,留在原地。
  (阿文當時,還曾「異想」過‥要是會變魔術的話,變一尊〈聖母瑪琍亞〉,抱著小〈耶穌基督〉的石像,與〈觀音〉石像,「黏在一起」,那會多有趣呀? 靈糧堂那些基督徒們,是否還會要將它給拆遷呢?)
 
  臺灣近年來,取得政權後的民進黨,開始一連串的「去中國化、臺灣正名運動」——
把「中正國際機場」,改為「桃園國際機場」;
把「中華郵政」,改為「臺灣郵政」;把「中國石油」,改為「臺灣中油」。
最近,則要改「中正紀念堂」的名稱、拆中正紀念堂旁的圍牆,乃至改掉各縣市的「中正路」(全臺灣,至少有一百五十三條中正路),還有改掉名為「中正」的各級學校名稱,和遷移各處的蔣介石銅像。 (民進黨最先要改的,當是建議〈陳水扁〉總統,叫兒子〈陳致中〉,去改名為〈陳致臺〉,「臺」字,還不能用簡寫「台」字哦——如此身先表率,才能讓大家知道‥「去中國化」,是真的為了「愛臺灣」呢!)
  民進黨政府,擺明了,就是為了「報復、打垮、破除一切威權統治的象徵」——
這樣一意孤行,就好像是‥「秦始皇焚書坑儒、毛澤東文化大革命、塔利班炸米揚大佛」的做法。
言國民黨(兩蔣)之「威權統治」,豈不知‥自己的作風,也會令人覺得‥民進黨,實在是很「壓霸」呢? 臺灣,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,是不支持的呀!
如此「壓霸」的行徑,全是因為‥「傲慢無知」,在背後作祟——一時的激情後,都將證明‥那實在是「不智之舉」。
  拆圍牆、改名,要花多少錢啊? (光「改名」一事,想想‥只為了民進黨,無聊的意識形態之爭,每個住在「中正路」上的居民、每間公司行號,全都得到戶政事務所、地政事務所……去換身分證等,各種證件的地址,民眾,得花多少錢;公務人員,得增加多少工作量,豈不「勞民傷財」呢?)
各鄉市的鄉間,還有好多坑坑洞洞的道路,等著改善;還有好多河川,需要搭橋、需要疏濬、需要整治……
鄉間學校的營養午餐,學童每人每餐十七塊錢,只能吃兩菜一湯,沒有水果;貧戶學童,繳不出學費……
民進黨政府,要是聰明的話,何必「勞民傷財」地,去拆圍牆、改名呢?
就把那些‥「象徵威權的證據」,給留著吧!
一者,顯示自己的寬容大度;二者、不必勞民傷財;三者,永遠可以拿來糗國民黨。
若能把那些‥「拆圍牆、改名」的龐大經費,拿去造橋舖路築水溝、補助學童……
能夠嘉惠民眾、學童,這才叫作‥「仁心德政」哪!
「當為不為、不當為而為之」,如是倒行逆施的壓霸作風,又如何能「收買人心」呢?
下次選舉,難保政權,要拱手讓人啦!
 
  時代在進步,人類文明,歷經幾千萬年的歲月,走到今天這個地步——
人們喊出‥「地球村」的口號。
「歐盟組織」的成立,破除國與國、人與人之間的藩籬……
人類,乃至於眾生,原是可以‥「彼此尊重、互利共存」的。
然而‥有許多人、許多團體、許多政黨、許多宗教,依然保守著‥「自大自負、自私自利」的心態,做一堆「損人以利己」的事情,乃至「損人不利己」的事情,也在所不辭。
  只要人類,不知、不肯放大心胸‥尊重包容「異議、異己」的存在,那麼‥擁有「權力」的人,像秦始皇的焚書坑儒、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、塔利班的炸毀米揚大佛、民進黨的去中國化運動,類似的行為,就會不時的上演,而永無休止之日。
 
  基督教之「破除偶像」,看似一件小事,但其行為,所象徵的意義,卻是‥對外教的誤解、污衊、仇恨與敵視。
  基督教的教義‥「上帝耶和華,是唯一真神。」 (回教則是‥「安拉為唯一真神。」)
  (上帝具有無比的權威,乃是‥「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」,主宰一切。
於是‥「信我者,得永生——不信我者,就下地獄去吧!」)
  也就是說‥除了上帝是「真神」之外,其他都是「假神」——乃至‥都是魔鬼的化身。
  這種「一神教」的教義,本身就是「排他、不容異己」的存在,致使信徒們,也都「心胸狹隘」了起來(容不下第二個神);也因為認為自己信奉的,是「全知全能的、唯一的真神」,因為「高高在上」,而變得「自大、傲慢」——瞧不起其他宗教的「假神」。
(基督徒「不知道」,其實是「不承認」‥這宇宙間的「神」,是多不勝數的——
 中國的宗教信仰,只要於世有功德者,就能、就會升天為神。
 佛教則是‥
「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皆堪作佛。」
 相較之下,道教、佛教的心胸,就寬大多啦!)

  倘若有一天,臺灣有個「非常虔誠的基督徒」,當了文化局長、教育部長,乃至當了總統,不知道‥他會不會也像那些暴君、昏君一樣,為了積極推動‥「基督化家庭、基督化社會、基督化國家、基督化世界」,而發起「破除偶像」運動呢?
  蓋‥權力,往往使人腐敗、盲目,乃至於瘋狂哪!
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3.29.四 01:20:35
 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■【註解】
  
【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】 宋朝〈田登〉,為州官時,為避其名諱,而命全州百姓,稱燈為火,違者要受鞭笞。 元宵節放燈,則貼出布告說‥「本州依例,放火三日。」 典出《宋.陸游.老學庵筆記.卷五》。 後比喻‥在上者,可為非作歹;在下者,卻受到種種的限制。
 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.第一○四回》‥「這個叫作‥『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。』向來如此的。你看太親翁,那麼一把年紀,有了五個姨娘還不夠,前一回,還討個六姨;姊夫要討一個,就是那許多說話。」

  
【焚書坑儒】 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二一三年),丞相李斯,上言‥「儒生是古非今,反對批評朝政、法令」,因此,建議‥除了秦記、醫藥、卜筮、種樹等書外,一律燒毀,及談論詩書,或以古非今者,皆誅戮。 次年,方士、儒生、盧生等,為始皇求不到仙藥,之後,盧生、侯生,不滿始皇,剛愎暴戾而逃亡。始皇大怒,於咸陽坑殺四百六十餘名儒生。 見《史記.卷六.秦始皇本紀》。

  
【文化大革命】 西元一九六六年五月,到一九七六年十月間,中國大陸的共產黨,發生權力鬥爭。毛澤東為鞏固其權勢,打擊政敵,而進行一連串的鬥爭運動。 首先,由姚文元一篇評新編歷史劇‥《海瑞罷官》的文章,揭開序幕,毛澤東利用無知的青少年學生,組成紅衛兵,在各地展開整肅,鬥垮‥劉少奇、鄧小平、林彪等人。 民國六十年,由江青等四人幫得勢。這場中共黨政機關及幹部,全面的相互鬥殺,造成近五千萬無辜人民的死傷,最後北平天安門,發生大暴動。 民國六十五年,毛澤東病死,華國鋒上臺,為緩和大陸人民反共情緒,逮捕了四人幫,作為這一切罪行的替死鬼,結束此長達十年的浩劫。 這場浩劫,不僅使大陸年輕一代,學業荒廢,死傷眾多,亦使中國大陸的教育停頓、文化破壞、社會解體,造成無可補償的損失。縮稱為文革。

  
【紅衛兵】 大陸文化大革命時的造反組織。 由西元一九二○年代,蘇聯的少年赤衛隊;三○年代,蘇聯的無神戰鬥團,及四○年代的蘇聯軍中紅衛兵英雄,演變而來。 一九六六年,毛澤東利用青少年,組織紅衛兵,向劉少奇和鄧小平,等控制的學校黨委奪權。目標是‥清除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,及一切反毛勢力。
  
【破四舊】 西元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,《人民日報》發表社論《橫掃一切牛鬼蛇神》,提出‥「破除幾千年來,一切剝削階級,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‥舊思想、舊文化、舊風俗、舊習慣(四舊)」的口號,將「破四舊」,列為文革的重要目標,後來的《十六條》又明確規定「破四舊、立四新」,是文革的重要目標。 同年八月,毛澤東在天安門,接見百萬紅衛兵後,全國各地的紅衛兵、造反派「破四舊」行動升级,大肆破壞寺院、古籍等文物,最令人髮指的是‥随意抄家。
  據統計,從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九日,至十二月七日,〈譚厚蘭〉率領紅衛兵,共毀壞文物六千餘件、燒毀古書二千七百餘冊,各種字畫九百多軸,歷代石碑一千餘座,其中包括‥國家一級保護文物的國寶七十餘件,珍版書籍一千多冊,這是「破四舊」運動這場浩劫中,損失最為慘重的。
  
【塔利班】 塔利班,在波斯語中,是「學生」的意思,它的大部分成員,是阿富汗難民營伊斯蘭學校的學生,故又稱〈伊斯蘭學生軍〉。它的領導人是〈穆爾維.奧馬爾〉。
  塔利班的實力,急劇膨脹,發展成為一支擁有近三萬人、成百輛坦克,和幾十架噴氣式戰斗機的隊伍。目前,塔利班控制著,包括‥首都喀布爾在內的全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領土。
  掌權後的塔利班,聲稱要建立世界上,最純潔的伊斯蘭國家。塔利班執政以來,對國家重建,毫無建樹,經濟每況愈下,加上疾病流行,使它得到的支持,逐漸削弱。
  【巴米揚大佛】 巴米楊(Bamiyan)佛像,位於阿富汗喀布爾以西一百五十公里的巴米楊小鎮,該鎮是古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,歷史上‥波斯文化、希臘文化、印度文化、伊斯蘭文化,在此交流、碰撞。
佛像高五十五公尺,公元五世紀時建成,距今已有一千五百多年的歷史,是世界上,最高的石雕立佛。
  
【觀音像】 這尊引發佛教徒,挺身護教的七號公園(今台北大安森林公園)觀音聖像,為國際知名藝術家〈楊英風〉先生所雕塑;於民國七十四年,由大雄精舍創辦人〈邱慧君〉居士,所發起恭立。 當時,土地所有權人,板橋林家後代〈林宗賢〉先生,慨然允諾‥無條件提供土地,於是‥觀音就此安坐現址。
  多年來,經附近居民用心經營,把原本雜草叢生的荒蕪之地,開墾成今日茂林修竹、綠意盎然的「竹林禪意區」,民眾早晚到此禮拜觀音、瞻仰聖容,乃至靜坐沉思、運動散步等,已然和他們的生活,結合在一起。因此‥當民國八十一年,臺北市政府,計畫闢建公園時,大雄精舍住持明光法師,乃代表民眾,向市府陳情,希望能保留此一觀音聖像。 經過市長黃大洲裁示,於八十二年九月三日,發文給明光法師,文中明確指出‥「有關本案,大安七號公園用地內的觀世音像乙尊,經查係名雕塑家楊英風教授作品,經本府深入研析結果,為維護藝術、文化氣息,在捐給本府維護管理原則下,准予保留……」
             (資料來源‥星雲日記。民國83.03.18.五)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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